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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把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作为我省转方式、调结构、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抓手,推动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促进信息消费有利于培育经济新增长点。随着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加快,信息消费逐渐成为国内消费市场的重要增长力量,表现出强劲的渗透带动作用。信息消费促进消费总量扩张的同时,带动消费结构调整升级,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持续的内生动力,加快并催生其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二)促进信息消费有利于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基于信息技术的信息消费,能够推动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面向生产、生活、流通和管理的服务业快速转型,从而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新的途径。
二、主要目标
(三)信息消费规模显著增长。到2017年末,我省信息消费规模超过7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带动有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200亿元。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
(四)信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到2017年末,基本建成下一代互联网,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版本6(IPv6),出省带宽达到3.5T以上,基本实现城市家庭平均接入带宽超过20兆比特(Mbps),农村家庭平均接入带宽超过4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提升,乡镇及以上城市、热点地区3G覆盖率达到100%,三级及以上道路3G覆盖率达到75%。无线局域网(WLAN)基本实现公共区域数据热点的覆盖。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实现全面商业部署和运营。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进一步完善,有线电视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基本完成。形成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融合互通、互动发展的格局。
(五)信息消费市场健康发展。面向经济社会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生产制造和创新驱动方式更加多元化。信息消费产品生产、销售、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信息产品、企业和产业初具规模。云平台服务智能终端制造、商业模式创新、新服务模式培育取得成效,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基本形成。以云平台服务为支撑的电子政务服务、民生服务、产业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方式构建基本完成,社会信息资源公开、开放、开发、利用取得突破。信息消费市场竞争秩序规范透明,消费环境安全可信,居民信息消费选择更加丰富,消费意愿进一步增强。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公共服务信息需求有效拓展,各类信息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
三、主要任务
(六)加快推进“宽带云南”建设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骨干网、城域网扁平化改造,推进城域传输网的优化和升级。实施“光纤入户”工程,实现光纤到楼、光纤入户进村,扩大农村宽带覆盖水平。
统筹推进移动通信发展。推进无线局域网在热点地区和公共场所覆盖,加快4G网络建设和商业化步伐,提升应急通信能力和偏远地区宽带接入能力。
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加快全省广电骨干传输网和IP城域网改造及广播电视集中播控中心建设,完成广电用户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实现城市用户50Mbps、农村用户10Mbps带宽接入。
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广电业务的双向进入和开放,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模式,集中播控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电视、电话、互联网业务融合推进。
(七)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培育
合理规划布局云计算产业。在省内水电资源丰富、地质气候条件适宜的地区加快建设云计算产业园区。在滇中经济圈打造云计算产业核心区,构建一批面向区域、行业、领域运用的支撑全省公共云平台和大数据服务的基础设施,形成产业集聚。围绕与核心区配套,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基于公共云的大数据服务应用平台,形成规模化的大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加工服务能力。推动政府、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鼓励研究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向数据深加工、分析预测、数据分享等大数据应用服务方向发展。引进一批云平台运营服务企业,扶持一大批云平台内容服务企业,大力培育移动互联网开发应用产业。
(八)提升信息产品供给水平
加快文化数字内容建设。以民族文化、文化遗产、民间工艺、民族演艺、文物博物、旅游文化为重点,加快开发数字产品。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依托,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等数字文化平台建设。建设网络文化艺术传播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制作动漫、网游、数字音视频、网络艺术品等信息内容。推动云南民族文化数字出版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我省传统出版产业向数字出版转型升级。
推动新媒体平台及内容建设。加快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内容、平台的整合,创新服务模式和方式,推动全省区域性数字媒体内容数据库、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多语种、区域化的互联网音视频传播平台建设,探索构建我省网络新媒体传播体系。
加快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区域遥感信息数据地面接收处理中心,建立全省遥感统一获取处理分发体系。提高覆盖全省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建立全省1:10000三维数字地图数据库、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库及重点城市、重点旅游风景区特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库。建立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积极支持本省企业在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平板电脑、智能机顶盒、车载导航、数字家庭终端、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云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鼓励广电、电信运营商与制造企业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在滇联合开展研发、生产。
加快语言翻译技术研发和引进。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机器翻译技术中心、小语种软件技术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基础多语种语料库、呼叫中心、翻译服务云平台。支持国际合作,加快计算机文字和语音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引进。支持研发文字输入和处理软件、机器辅助翻译软件和语音互译软件,支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语言翻译服务平台建设和商业服务模式创新。
(九)增强信息服务能力
加快推动“彩云工程”行动计划。推动基于云平台的“云+端”服务和应用模式,在城市综合管理、电子商务、工业制造、交通物流、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传媒、旅游休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积极推动云计算应用和服务。加快推进大数据在社会管理、民生服务、生活娱乐、研发设计、制造营销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工作。
提升物联网应用水平。面向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能工业、高原特色农业、远程医疗等重点领域,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在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技术集成等方面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注重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有效带动物联网产业发展。
加强区域信息汇集中心能力建设。整合政务及公共信息资源,提高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提供社会化协同服务的信息资源开发能力。支持商务经贸、口岸、海关、招商、旅游、文化、教育、科技、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电、测绘等领域及部门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信息交换、信息资源开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快推进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建设,推动区域内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系统的应用。
加快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发展。实施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示范推广。重点推动移动政务、移动教育、移动金融、移动社交、移动游戏、移动门户、移动音视频、位置服务、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和商业创新。整合政府、行业和社会公共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移动互联网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支持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协同创新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商店(APP商店)建设,大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型的移动互联网中小企业,鼓励运营商采取终端预装方式推广本地应用。支持移动互联网产学研资用联盟协会的建立。
加快北斗位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北斗国际和省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北斗导航位置服务平台、地基增强网、天地图服务平台、北斗产业基地等基础设施。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产品的研发以及市场拓展,重点在智慧城市、智慧国土、智慧物流、地质灾害监测与应急、大型设施监测、公共信息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应用,促进和完善北斗终端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整合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围绕公安边防、交通物流、旅游服务三大领域,形成北斗在公安、边防、交通、物流、旅游的典型应用示范和推广。支持北斗导航国际合作与应用服务。
提升交通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完善智能仓储、物流、配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发展第四方物流服务模式。以提高公众出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有效汇聚整合综合交通信息资源,建设智慧交通出行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我省具有优势特色的产业领域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及旅游电子商务。支持大型企业开发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网络市场和实体市场共同发展。支持农村、社区、学校的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培育城市社区、农村电子商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和通关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和物流、支付、信用、融资、保险、检测、认证和国际快递等服务协同发展。
促进基于信息技术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导和激励信息技术企业突破关键技术,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鼓励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以产业链为核心打造高集成、高协同的行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数字文化媒体产业园。引进一批音视频制作知名企业,建立影视、音乐、综艺、教育等数字内容资源库。建立互联网节目分发与服务中心,面向我国西南地区及南亚、东南亚国家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视听节目数字内容加工与服务。与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合作,搭建数字版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数字内容产业为核心,以数字出版和数字印刷为引领,以版权交易为手段,建设综合性数字出版产业链。
加快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各地依托现有园区,建设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创业基地、培训基地,加大基地内配套基础设施、产业环境、创业条件建设,出台相应措施吸引互联网企业聚集发展。
实施移动互联网“百千万行动计划”。开展互联网“百户成长型企业培育计划”、“千名青年创业扶持计划”和“万名移动互联网开发者培训计划”。3年内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0户具备一定基础的IT企业,以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和政策助动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提升、培育壮大一批成长型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通过集中培训、导师辅导、政策服务等多种方式帮扶1000名青年开展移动互联网创业。面向10000名信息技术专业学生、软件开发爱好者提供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基础培训,激发广大青年和学生移动互联网创业热情,储备移动互联网人才。
(十)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我省公共信息资源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强公共信息资源库和政府信息资源库建设,实施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及引导开发计划。引导建立公共信息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交换、购买服务的机制体制和商业模式。
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普惠水平。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名校、名师网上课堂资源库建设。加快建设省、州、市和部分人口大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预约诊疗服务。加快信息化支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智慧社区试点,推动婚姻、养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家政、医疗护理机构、殡葬等民生协同服务。建立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就业信息与全国联网。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完善惠农支付网点建设。以“数字乡村”为依托,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省级试点示范,推动智慧城市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十一)改善信息消费环境
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开展个人和法人信用信息依法采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库、公共信息资源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库等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逐步建立社会信用基础数据库,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支撑,支持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完善互联网支付体系。推进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推动金融IC卡在交通运输、旅游、社会保障、跨境贸易等领域形成示范。支持互联网金融新业务、新模式的探索和创新。
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加强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检测和认证,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
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和试点示范。建设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平台,保证统计数据的可用性、可信性和时效性,加强运行分析,实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各级政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优惠政策。
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查处信息服务和网络交易中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欺诈以及利用信息服务和网络交易从事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拓宽和健全信息消费维权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调整课程方向,设立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专业技术课程。重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作用,依托重大科研、重大工程、产业攻关专项等项目开展人才培养,在实践中聚集和培养人才。加强重点领域创新型人才引进,将所需人才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吸引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来滇创业。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促进信息消费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凡涉及重点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土地、环评、融资等事项的,牵头单位必须将具体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要将促进信息消费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推进本地信息消费健康快速发展。
(十三)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办法和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有关政策,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在行政审批、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等环节中贯彻落实。切实执行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线、通信设施及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有关标准规范,并制定有关管理实施办法。
(十四)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推动三网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和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开放宽带接入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和业务运营,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主选择,推动形成多种主体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制定仓储、物流建设用地、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支持物流企业发展。
(十五)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在技术研发、科技创新、生产制造、企业培育等领域,将信息消费列入重点支持目录。研究完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政策,支持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边远农村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宽带发展。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
(十六)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引导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投向信息服务类中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债或集合债。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在融资、承保、理赔、防灾防损、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产品创新,为互联网中小微企业提供保险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成立为互联网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互联网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
(十七)加强宣传营销。积极开展促进信息消费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信息消费的新兴服务模式、新型信息产品和典型应用案例。重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推广和引导,培育新型信息消费需求,积极引导公众健康、向上的信息消费习惯,努力营造信息消费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附件:云南省促进信息消费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略)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