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提出: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和《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聚焦推动解决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问题:
(1)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特点是什么?
一是紧扣工作实际。按照国家医改要求,立足云南当前实际,注重加强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体系衔接。二是践行“三化三法”。坚持重点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列出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做到实化、量化、可操作,都明确了对应的责任部门。三是拿出真招实招。针对推动公立医院“国考”争先进位、高层次人才引培、住院时间限制以及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明确了许多创新措施。
(2)针对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点问题,我省取得了哪些成效?
一是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省优县强、基层稳定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建设心血管、呼吸、肿瘤三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43个国家级、61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120个州(市)分中心。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提质达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建设,全省县域内就诊率在91%以上。
二是坚持利民惠民、群众有感,持续提升看病就医体验。“14天住院限制”等一批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将“预住院”服务范围扩大至全省具备预住院服务能力的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缩短三、四级手术住院时长。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术式由82项增加到220项,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病床周转率。20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有效缩短挂号、缴费、取药排队时间。优化诊室布局,提供便民服务。患者就医更加便捷高效。
三是全面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医用耗材平均降幅60%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的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费用控制标准为4050元。口腔种植体平均价格降至900余元,降幅55%,口腔种植全瓷牙冠价格降至300元左右,种植牙告别了“万元时代”。
2.文件提出: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
问题:我省关于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整体考虑有哪些?
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重点在于发挥国家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2019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高位谋划、高标准推进,我省心血管、呼吸、肿瘤3个项目入列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引入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3家高水平医院,带动全省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减少患者跨省就医,减轻群众负担。
3.文件提出:制定完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设置标准和支持政策。指导州、市三级医院加强与省内外优质医疗机构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问题: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哪些积极影响?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后,将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与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医院管理、中西医协同发展等6个方面辐射带动区域内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推动实现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促进我省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4.文件提出:推进“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提质扩面。用好“组团式”帮扶政策。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加强派驻人员管理,落实对帮扶医院、受援医院帮扶实效的双考核制度。
问题:
(1)“省管县用”对口帮扶工作目前进展如何?如何进一步引导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我省建立“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机制,选定省级三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地区县级医院。自2022年2月起,已从省级14家三级公立医院持续派出500名医疗卫生人员,对口帮扶85家县级医院。为加大帮扶力度,我们还将继续增派帮扶人员,推进“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提质扩面。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助基层患者解决疑难病症的同时,加强业务专家对基层医疗工作人员的“传帮带”,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县域内患者外转率明显下降。
(2)除“省管县用”帮扶机制外,还有哪些对口帮扶措施,目前成效如何?
除“省管县用”外,我省还开展“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派驻医疗队驻点开展临床带教、巡回医疗、学术讲座等帮扶工作。同时,我省深化省部、省院、滇沪、滇粤等人才交流合作机制,邀请省外医疗卫生领域专家赴基层一线开展义诊、带教查房、专项培训等活动,推动跨区域医疗资源共享。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了一批医疗人才,填补了一批技术空白,建设了一批重点专科,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5.文件提出: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按示范标准建成50个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机构和30个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
问题:
(1)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及优质服务单位的建设标准是什么?医养结合机构将为老年人带来哪些好处?
我省制定印发《2023年度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示范机构和优质服务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及优质服务单位的建设标准,其中,《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标准(试行)》从功能定位、规划布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信息技术、服务支持6个方面细化25条评价内容。《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建设标准(试行)》从机构设置、场地要求、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人员配置、服务内容、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运营管理、服务效果11个方面细化68条评价内容。
医养结合机构可为老年人带来以下便利:一是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在医疗、养老和照护方面的多元化需求。二是通过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全面管理和提前干预,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缓解医疗资源压力。三是通过提供专业的医疗和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家庭提供更稳定、可靠的养老服务支持,减轻家庭负担。
(2)我省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我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15条措施》,通过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等,不断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一是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医养结合服务。督导全省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对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每年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二是提升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保障水平。鼓励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疾病诊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关服务。三是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6.文件提出: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和老年医学科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老年病科设置比例不低于60%。
问题:建设中医医院康复科和老年医学科,能为老年人看病提供哪些服务?
一是优化老年病科区域布局,按照符合老年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改善老年病科门诊、病区及相关公共场所布局。二是利用多种方式方法,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三是开展老年友善服务,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四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服务,推广一批老年病中医适宜技术。五是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六是充分发挥县级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的专业优势,积极指导基层医(养)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七是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
7.文件提出:认真梳理各级医疗机构确有现实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医疗机构积极申报,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和定价。
问题:如何加快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审批?
为进一步加快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审批,省卫生健康委上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系统”,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实时线上申报新项目,按季度组织新项目审核,大幅缩短新项目申报、审核周期。对于疫情救治急需、优化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8.文件提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大对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等7家医院科研项目安排和经费支持,指导医院做好科研项目申报和国家安排科研资金的配套工作。在省级临床医学中心项目建设中根据实际提高科研比重。
问题:在提升医院科研水平方面我省有哪些举措?
一是卫生健康与科技部门强化协同联系,组织争先进位医院积极申报省级科研项目。二是进一步发挥现有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作用,鼓励和支持其申请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用于开展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工作。三是提高省级临床医学中心科研项目比重,促进“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有效提升。四是指导7家争先进位医院积极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五是推进沪滇卫生健康科研协作,培养科研人才,提升我省医疗卫生科研水平。
9.文件提出:指导7家医院完善绩效考核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机制,充分发挥院内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对绩效水平较低的医院给予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问题:如何通过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对医院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及满意度等方面的全方位综合性考核,把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旨在发挥绩效考核作为评价手段的功能导向,调动医务人员参与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医院规范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健全完善内部分配结构,发挥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突出工作量、服务质量、医德医风,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逐步建立起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10.文件提出:指导7家医院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对麻醉、儿科、重症、病理、感染、中医等六类紧缺医师的招聘和培养。完善院内医师流转调剂机制,提升六类紧缺医师的占比。
问题:
(1)我省对6类紧缺医师的招聘有哪些措施?相关医护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参与?
医疗卫生机构除了每年定期发布人才需求和招聘公告外,根据《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在招聘麻醉、儿科、重症、病理、感染、中医等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的人才时,可采取考察招聘的方式,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2,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针对高层次人才,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考核、面试、测评等多种灵活的招聘方式,不受开考比例、招聘批次的限制,符合条件的可“一事一议”办理。
(2)如何完善院内医师流转调剂机制,更好解决当前存在的医师资源调用紧张问题?
一是坚持以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原则合理配置和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医师个人的专业特长、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等进行调剂,鼓励通过学历提升、外派进修,流转调剂至紧缺专业,进一步优化相关岗位医师的执业类别。二是开展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为紧缺专业的医师职业发展和项目合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
11.文件提出:提高日间医疗占比,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病床周转率;统一规范日间手术目录,逐步提高三、四级手术在日间手术中的占比。
问题:如何有效提高日间手术范围?
开展日间手术服务,可减少患者住院天数,减轻其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及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日间手术目录(2022年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日间手术的通知》,将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术式由82项增加到220项。为进一步扩大日间手术术式范围,鼓励省级医院将达到开展日间手术条件的三、四级手术经备案后纳入医院日间手术目录。
12.文件提出:增加“预住院”试点医院,扩大“预住院”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合理减少患者住院天数。
问题:什么是“预住院”,“预住院”能给患者带来哪些便利?
“预住院”是指针对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对综合评估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患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预住院手续,完成住院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后,再正式住院。符合条件的患者自办理预住院手续至正式住院期间,在符合开展预住院条件的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产生与本次住院治疗相关的费用,统一纳入住院费用结算,“预住院”期间医疗机构不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察费等无关费用。开展预住院服务可以减少患者住院时间,提高病床周转率,同时还可以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3.文件提出:组织实施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招引三年行动”,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临床医学中心、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为平台和抓手,采取合作引进、柔性引进、团队协作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力争每年引进2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问题:我省实施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招引三年行动”的奖励补助政策有哪些?
我省制定了云南省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招引三年行动计划,将综合运用专项补助奖励,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年薪待遇等有效手段,力争3年引进1000名高层次人才。
一是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省级财政对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历的30万元/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50万元/人,博士后出站留滇来滇工作的50万元/人。鼓励各地参照省级标准给予奖励补助。
二是对引进人才制定培养计划,搭建干事平台,强化精准培养。对达到“兴滇英才支持计划”资格条件的人才,按照“一人一策”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工作生活补贴、项目科研经费、编制保障、职称等支持保障政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对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学位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给予支持和奖励。
14.文件提出:支持57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镇卫生院招聘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落实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问题:
(1)毕业生如何参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我省有哪些措施支持毕业生就职乡镇卫生院?
一是实施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计划。支持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所招聘大学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的,按照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人6万元、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人4万元的标准,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二是优化招聘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可实行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允许一定数量岗位限制户籍或生源地的倾斜政策,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加大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权重等招聘方式。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考察招聘方式。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实施高校毕业生支医和对口帮扶招募计划,各州(市)可增加乡镇卫生院支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是优化激励政策。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倾斜政策和岗位补助政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且符合相应条件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可考核认定为基层有效的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报考(申报)职称资格可提前1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通过考试的直接聘任。
(2)毕业生如何参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我省鼓励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实优化到乡村医生队伍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并符合免试注册条件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按有关规定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