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总工会
云民发〔2023〕128号
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
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养老护理员赛项云南选拔赛的通知
各州(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弘扬大国工匠精神,进一步选拔激励民政技能人才,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高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决定开展第四届云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及对象
竞赛为专项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竞赛分县(市、区)级培训选拔、州(市)级预选赛和省级选拔赛三级进行。竞赛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
二、竞赛组织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同组建竞赛全省组委会(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全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成立仲裁监督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负责竞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
各州(市)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部门参照省级赛区组委会的组织架构设置本赛区组委会,接受省赛区组委会的指导。
三、时间安排
(一)区级培训选拔
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组织所有养老机构护理员进行学习培训,选拔优秀护理员组建区级参赛队,原则上所有养老机构护理员都要参加培训。鼓励通过竞赛方式选拔优秀参赛队员。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优秀参赛队员进行技能展示,邀请专家组和裁判组进行技术点评和总结。
(二)市级预选赛
12月5日前,各州(市)开展市级预选赛,挑选优秀护理员组建市级参赛队。
(三)省级选拔赛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00—18:30报到,12月12日参赛队员培训,12月13日—14日竞赛,12月15日返程。
2.地点:云南省政务干部学院(云培大厦)。
省组委会按省选拔赛综合排名和报名条件推荐2名选手,代表云南省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竞赛。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全省16个州、市民政局各组成1支参赛队。其中:领队1名、队员4名。具体要求:领队由州、市民政局推荐人员担任,为养老服务科领导或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人;4名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至少有1名来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参加。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五、竞赛标准及命题
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附件1)。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
六、报到提交材料
州(市)参赛队领队人员负责收集并在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在培训选拔阶段组建参赛队情况,主要包括:技能竞赛情况报告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报告各1份,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音视频材料、照片及相关新闻报道;《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参赛汇总表》(附件3)、《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报名表》(附件4)原件1份;参赛选手情况,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5)。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省级选拔赛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不超过全省参赛选手数量的50%。
2.组织奖。综合考虑各地组织选拔赛和参加全省选拔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全省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二)奖励措施
全省组委会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其中,对获得全省选拔赛前3名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其他获得优胜奖以上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在此次竞赛各级选拔赛上均获奖的选手,按最高等级只晋升一次。
州(市)赛区可参照上述奖励办法制定相应奖励措施。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竞赛活动为契机,在养老护理员中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州(市)民政局于2023年12月7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件扫描发送至承办方邮箱。选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
各州(市)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竞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及时向省组委会新闻宣传组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各地可同期开展养老护理员风采宣传展示,组织养老服务业专场招聘会,培育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七、联系方式
(一)全省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云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 系 人:曹陈畅
联系方式:0871-65731370
电子邮箱:23110523@qq.com
(二)全省组委会技术工作组
联系单位:云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 系 人:胡凌瑜
联系方式:0871-65731371
电子邮箱:233480756@qq.com
(三)全省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联系单位:云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 系 人:李智
联系方式:0871-65739362
电子邮箱:ynmztflclz@163.com
(四)全省组委会新闻宣传组
联系单位: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联 系 人:赵江
联系方式:0871-65732536
电子邮箱:26684967@qq.com
(五)全省组委会仲裁监督委员会
联系单位:云南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
联 系 人:侯昱
联系方式:0871-65731351
电子邮箱:170222026@qq.com
(六)承办方
联系单位:昆明市官渡区源力职业培训学校
联 系 人:毛红英
联系方式:18788197022
电子邮箱:2578272534@qq.com
附件:1.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组委会成员
名单
2.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实施方案
3.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参赛汇总表
4.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报名表
5.工作经历承诺书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总工会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
省级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一、主任
吴玉荣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
二、副主任
陈 涛 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
王 文 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
(人事处处长)
晋 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杨勇德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尹江宾 省总工会技术创新和职工素质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 智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三、委员
曹陈畅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张彩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高红艳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胡玲玲 省总工会技术创新和职工素质建设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
四、秘书处
(一)主任
李 智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二)副主任
曹陈畅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冯海兵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四级调研员
(三)成员
郑祎韬 省民政厅办公室副主任
侯 昱 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
赵 江 省民政厅办公室宣传科科长
胡凌瑜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若琪 省总工会技术创新和职工素质建设工作办公室
一级主任科员
附件2
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
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
省级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竞赛分为区级培训、市级预选赛、省级选拔赛三个层级,设立市级赛区和省级赛区,分别组织实施。
市级参照省竞赛组委会的组织架构设置本赛区组委会,接受省级赛区组委会的指导。由州(市)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部门共同组建市级赛区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等工作,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新闻宣传组;成立仲裁监督委员会,负责赛事争议仲裁、违规处理和实施监督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级民政部门养老服务科(处),负责预选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
区级可成立由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养老护理员培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养老护理员培训、选拔、宣传、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
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
(二)竞赛标准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
(三)竞赛命题
竞赛至少准备正式赛卷2套、备用赛卷1套,在赛前预备会上公布试题和评分标准(情境案例不公布)。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选手报名资格审核。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各赛区竞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参赛队员组成。参赛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至少有1名及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在职员工(辖区内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除外)。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四、时间安排
(一)区级培训选拔阶段(11月30日前)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全面组织辖区内所有养老护理员开展培训,选拔优秀护理员组建县级参赛代表队。
(二)市级预选赛阶段(12月5日前)
各县(市、区)组织1支参赛队(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必须参加)参加市级预选赛,通过竞赛选拔优秀护理员组建市级参赛代表队。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优秀参赛队员进行技能展示,邀请专家组和裁判组进行技术点评和总结。
(三)省级选拔赛阶段(12月15日前)
各州(市)组织1支参赛队参加省级选拔赛,参赛队员必须通过市级预选赛选拔产生。
省级赛区将组织优秀队员进行技能展示,由专家组和裁判组进行技术点评和总结。省级组委会按照职责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好竞赛相关工作。
五、竞赛奖励
各赛区可结合实际,参照省级竞赛奖项设置,制定本赛区竞赛奖励措施。
六、新闻宣传
各赛区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及时组织媒体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指定新闻宣传联络员及时向省组委会新闻宣传组提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注重收集有关比赛的资料。各地可同期开展赛事观摩活动和养老护理员风采宣传展示,组织养老服务业专场招聘会,培育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赛区要结合竞赛技术文件和培训资源做好赛前培训工作,将选手培训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等政策。
(二)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省级选拔赛比赛期间,所有人员往返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自行承担;领队、选手、专家、裁判比赛期间食宿由省级组委会承担。
附件3
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 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参赛汇总表 | |||||||||||||
州、市民政局(盖章): | 填报时间: 2023年12月 日 | ||||||||||||
序 号 | 身份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性质(公办、公建民营、民办) | 工作 | 职业 | 学历 及专业 | 手机 号码 | 州市 排名 | 服装 尺码 | 教练 姓名 |
1 | 领队 | ||||||||||||
2 | 选手 | ||||||||||||
3 | 选手 | ||||||||||||
4 | 选手 | ||||||||||||
5 | 选手 | ||||||||||||
备注:1.参赛选手需填写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年限、职业技能等级、学历及专业、州市预选赛排名、服装尺码、教练姓名(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至少有1名来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参加,辖区内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除外); 2.领队不需填写服装尺码,比赛期间着正装; 3.参赛选手服装尺码在S\M\L\2L\3L\4L中选择填写。 |
附件4
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省级选拔赛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粘贴处
此处贴1张,另交1张用袋子装订在报名表上 | |||||
身份证号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政治面貌 | |||||||
通讯地址 | ||||||||
手机号码 | 单位电话 | |||||||
户口 所在地 | 本工种工龄 | |||||||
文 化 程 度 |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中技 □ 中专 □ 职高 □ 高技 □ 大专 □ 本科 □其它 | |||||||
现有资格 等级证书 | □ 初级工(五级) □ 中级工(四级) □ 高级工(三级) □ 技 师(二级) □ 无等级 | |||||||
个人 简历 | ||||||||
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报名表所填内容均真实有效,表格填报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或工作单位)一致,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取消竞赛资格的处理。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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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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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民政局 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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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工作经历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从事 (专业)相关工作 年,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在何岗位 | 从事何专业工作 | 获何职业资格 |
年 月一 年 月 | |||
年 月一 年 月 | |||
年 月一 年 月 | |||
年 月一 年 月 | |||
年 月一 年 月 | |||
年 月一 年 月 |
本人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承诺人:
年 月 日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