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9-12-01 10:42       浏览次数: 【字体: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8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做好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展顺利。2018年,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204.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6.2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209.77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086.50平方公里,种草346.0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67.9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37.54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全省规划实施自查自评,与6家省级部门联文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州(市)人民政府为单位,全面开展云南省2018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省水利厅牵头起草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018年12月通过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水土保持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确定了马龙区、临翔区2个区作为试点开展,共完成投资882.18万元。在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探索项目建设由“代民做主”改变为“由民做主”的建管模式,2018年有53个项目推行村民自建模式。遵循统一规划的前提,实现项目自选、自建、自管、自用,保证农民自主管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民群众的意愿和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管护责任更易于落实,工程长期效益显著、更加切合实际,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

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依法依规审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18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8个,其中省级42个,州(市)级340个,县级1966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省监督检查项目4296个,各级下达整改意见1686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13起。全省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554个。

国策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开展了一系列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七周年宣传活动。制作了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15天;在云南日报先后刊登题为《昔日的荒漠 今天的绿洲》《云南提速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天地一体化”将水保监管水平推上新高度》文章,大力宣传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抓好水土保持进党校试点工作,印制发放水土保持进党校宣传教材4000本、宣传笔记本6000本和宣传纸杯8万个。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开展了2018年度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基本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生产建设项目历史数据补录顺利完成,自2009年以来的18955个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全部录入,2016年以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和入库。疑似扰动图斑外业现场复核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完成现场复核扰动图斑20968个。充分运用信息系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应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监管。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年度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情况

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的上游或源头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山高坡陡,坡耕地分布广泛,气候类型多样,水土流失严重。为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状况,2018年,根据水利部的部署安排,云南省辖129个县(市、区),总面积394029平方公里,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由水利部和云南省级水行政主管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其中,水利部流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流域涉及的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共包含78 个县(市、区),总面积255199平方公里;省级由云南省水利厅负责开展除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以外的其他区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共包含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8830平方公里。

围绕省级水土流失监测任务,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具体组织、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牵头实施,公开招标选取技术支撑单位,采用中国土壤流失方程(CSLE)计算土壤侵蚀模数并以土壤侵蚀强度评价的技术路线,在2011年水利普查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分析工作范围内的水土流失与消长分析情况。

经分析,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区土壤侵蚀总面积30760.48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监测区域土壤侵蚀面积为20600.20平方公里;一般监测区域土壤侵蚀面积为10160.28平方公里。对比2011年水利普查数据,2018年项目区的土壤侵蚀总面积比2011年减少了1507.87平方公里,降幅达4.67%。其中,轻度侵蚀、极强烈侵蚀、剧烈侵蚀的侵蚀面积呈上升趋势,上升面积分别为3091.28平方公里、614.15平方公里、2019.68平方公里;而中度侵蚀和强烈侵蚀的侵蚀面积保持下降趋势,下降面积分别为5500.11平方公里与1732.87平方公里。

综合国家级水土流失监测区和省级水土流失监测区的动态监测情况,2018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103389.75平方公里。其中,轻度面积为 63298.73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15619.4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9473.19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8969.56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6028.85平方公里。

2、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3、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云南省大姚县鲁村监测点、晋宁区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县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8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全省水土流失治理总体情况

2018年全省主要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04.11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256.28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209.77平方公里,经济果木林1086.50平方公里,种草346.06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667.9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637.54平方公里,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98.07万处(座)。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大类,具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8项和新增财政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2项,安排在59个项目县(市、区)实施。共计下达投资计划426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8506万元,省级配套2212.5万元,州(市)级配套1962.5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6.8平方公里;

截止2018年12月底,全省共完成投资41087.5万元,完成率96.27%;其中,中央投资完成37700万元,完成率97.91%;坡耕地项目投资完成率95.34%,国家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97.16%。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018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8项,涉及全省11个州(市)18个县(市、区)19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2087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700万元,省级配套2212.5万元,州(市)级配套1962.5万元,计划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9.8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12月底,实际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9.04平方公里,全部为土坎梯田,完成率98.08%。

(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018年,国家下达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42项,涉及全省15个州(市)42个县(市、区),项目总投资21806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7平方公里。截至2018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8.88平方公里,完成率100.3%。

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2018年中央下达我省44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4500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治理岩溶面积1800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草地建设、青贮窖建设、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沟道整治工程、谷坊、沉沙池、蓄水池、水窖、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各个项目县建设进度进展顺利。

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171.57平方公里。

5、防治效果

2018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5724万吨,年增产粮食产量约6.40万吨,增加经济收入32亿元,贫困地区受益人口200.23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活动监督管理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8年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48个,其中省级42个,州(市)级340个,县级196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29.30亿元,防治责任范围49431.80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19916.97万立方米。

2018年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2个,其中:交通17个,能源2个,水利环保10个,矿产资源7个,社会事业1个,其它5个。

2018年水利厅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各行业比例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全省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报备554个,其中省级112个,州(市)、县级442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6亿元,其中省级征收1.05亿元,州(市)级征收0.27亿,县级征收0.74亿。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269次,检查项目4296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513起。省水利厅制定了《2018年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省级审批项目和部分水利部下放的公路、铁路、矿山和水电站等220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水利厅牵头完成检查112个,委托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108个。

3、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情况

2018年,云南省基本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自2009年以来的18955个生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到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含省级项目2249个,州(市)、县两级项目16706个,全省完成率98.8%。完成2016年以来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和入库。开展遥感影像扰动图斑解译,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数41542个。

遥感影像扰动图斑解译高质量完成。最终核定全省疑似图斑总数66814个,其中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数41542个。疑似扰动图斑外业现场复核工作稳步推进。以县为单位下发疑似图斑工作底图5207张。全省完成现场复核扰动图斑20968个大于1公顷疑似图斑,复核完成率50.5%。以县为单位,充分运用信息系统、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应用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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