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6-12-01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5年,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积极探索落实全面深化水利改革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2015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3488.44平方公里,水利部门完成治理面积175.56平方公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投资2.22亿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治理工程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抉持特优产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和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科学开展。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完成了《云南省“十三五”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编制了《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参与式管理工作指南》,开展了《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云南省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工作进展顺利。为我省科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依据,建立了项目库,为争取各方资金打牢了基础。

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按“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率先在坡耕地治理、农发项目推行群众参与式设计,2015年起,在全省水土保持建设领域幵展村民自主建设模式试点工作,村民参与式管理取得了新的进展,提高了建设效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全省水利参与式改革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不断加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15年全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5个,其中省级119个,州(市)级353个,县级1533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41个,其中省级93个,州(市)级141个,县级3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436.9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600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6次,检查项目4104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11.98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突破。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并获省水利厅批准实施,新建6个监测站和更新改造7个现有监测站。制定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典型设计》、《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持证单位监测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点观测数据整编方案(试行)》。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完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启动了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全年促成开展监测项目572件,完成了58个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实施计划论证,完成了2014年度监测数据整编。认真组织开展了《云南水土保持植物分布特征及营林技术研究项目》和《云南省土壤侵蚀量和输出量及土壤侵蚀发生发展研究项目》两个科研课题。开展了3次水土保持监测点监测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印发了《云南省2014年水土保持公报》。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变更、延续、年度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水土保持中介机构登记入驻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2015年我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入资金965.98万元,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资最多,力度最强,效果最明显的一年,实现了“十二五”的圆满收官。

第二部分 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大春河示范园监测点、富源石坝径流场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5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顷目

2011年12月云南省水利厅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双柏县麻栗树、西盟县秧洛河七县(市、区)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7条小流域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牵头,省水文水资源局及下属临沧、保山、昆明、曲靖、昭通、楚雄、普洱七个分局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组织实施。监测工作于2014年6月全面完成了野外监测及监测数据分析整理工作,2015年1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报告》。

(1)模拟降雨试验的减蚀效益评价

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于2011年12月开始,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等5个小流域按照设计降雨量共完成了人工模拟降雨试验59场次,其中,共有41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产流,有18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不产流。

五个项目区坡地小区产流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共29场次,平均土壤侵蚀强度64.45t/km²;梯地小区产流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共12场次,平均土壤侵蚀强度14.37t/km²。从五个项目区人工模拟降雨试验结果来看,坡耕地改梯地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减蚀效益。

(2)自然降雨观测的减蚀效益评价

云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自然降雨观测于2012年和2013年雨季开始,在云县张毕山、昌宁县马桑林洼、东川区拖潭沟、宣威市吉科、水富县罗湾等5个小流域共完成了自然降雨观测158场次,但云县张毕山小流域4个小区5次共20场次自然降雨观测均为不产流,故仅对其他四个项目区的138场次自然降雨观测进行减蚀效益统计分析。

四个项目区125场次坡地小区平均土壤侵蚀强度23.5t/km²;13场次梯地小区自平均土壤侵蚀强度0.23t/km2。由此可见坡改梯减蚀效益显著。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5年全省主要开展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衣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488.44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3.2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0.63万公顷,种草0.65万公顷,封育治理10.76万公顷,其它15.83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9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15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下达投资2217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700万元,省级配套3340万元,州(市)级配套178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底,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工程的90%。

(1)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2015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共15项,工程涉及全省14个州(市)15个县(市、区)的15条小流域,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平方公里。共下达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万元,省级配套160万元,州(市)、县级共配套14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云南省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有14个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6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财政配套150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3)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云南省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幵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73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56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1680万元,州(市)级财政配套9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42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50万元。截至12月底,项目主体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5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19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0950万元,地方配套11000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1974.69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5年12月底,已完成62%的治理任务。

(5)其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5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待力度,通过发改、衣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冶理面积1346.4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颜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衣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11.98平方公里。

4、防治效果

2015年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衣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34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3775万立方米,增加经济收入9.08亿元,受益人口111.56万人,脱贫人数11.27万人,解决人饮12.02万人。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5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2005个,其中省级119个,州(市)级353个,县级153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93.12亿元,防治责任范围72161.3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35800.4万立方米。

2015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9个,其中:交通29个,水利环保25个,能原23个,社会事业20个,矿产资源13个,其它9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41个,其中省级93个,州(市)级141个,县级307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436.9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1600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6次,检查项目4104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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