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4-12-01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3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3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兴水强滇”战略,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四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预防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按照实施方案,我省全国第二批5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加上第一批已完成的35个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达到85个。二是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配合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起草《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力争尽快出台实施。开展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细则》等修订工作。启动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测和评估等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三是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布置和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活动。向各州市、县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10000张。3月1日至10日在云南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3月22日在《云南日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水土保持:建设生态屏障 托起美丽云南——云南绘蓝图实措施强保障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文章。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更加严格。注重现场核实,完善专家抽取制,规范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82个,比上年度增加3.8%,其中省级536个,州(市)级465个,县级1581个。按方案需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164.02亿元。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深入。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336次,检查项目5359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22起。省水利厅组织对200个省级审批的易产生水土流失的水电、公路、铁路、矿山等工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建设各方认真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实施好水保工程和防治措施。六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提高。全年共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38件,比上年度增加34%,其中省级134个,州(市)县级404个。七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亿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420万元,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综合治理实现新突破。一是中央预算内重点小流域治理稳步推进。2013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项目重点小流域治理23条,投资2500万元,计划治理面积62平方公里。二是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加大。2013年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投入,全省12个项目县立项建设,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0万元。治理投资标准由2000元/亩提高到3500元/亩。三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启动建设。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我省宣威等8个县的实施方案。该项目规划总面积77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78平方公里,治理面积323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18285万元。2013年下达第一期专项资金5665.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计划开展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四是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69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476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47.8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五是利用外资水土保持项目取得新进展。总结编写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成功案例并入选世界银行100个高质量的中国实践案例,充实世界银行案例图书馆,系统总结和梳理世界银行在华合作项目成果和经验,形成中国世界银行项目案例库。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展贫困地区小流域生态恢复项目概念书》,计划在15个项目县的水源区实施65条小流域生态恢复,计划投资18.3亿元,其中:拟申请世行贷款9.15亿元,国内配套9.15亿元。六是水土保持工程建管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探索推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领域群众全面、全过程参与,努力开创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生态修复工程成效显著。水利、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

监测评价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加强33个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点运行管理,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科学监测,采集监测数据。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省共有54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测工作。三是坡耕地治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实效。第一期5个项目县、第二期7个项目县监测工作已完成。监测成果将有效地指导我省坡耕地治理工作。四是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启动开展。宣威市等8个项目县监测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五是积极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监测。采用遥感手段,对泸沽湖、程海、阳宗海、杞麓湖、异龙湖五湖和云龙水库、渔洞水库两库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六是加快监测网络构建。洱海流域梅溪、澜沧江流域小湾水电站库区两个新建监测点全面开工建设。将昆明市松华坝水库水源区迤者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纳入省管理范围。七是全省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顺利推进。第一期软件设计工程已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八是发布了《云南省2012年水土保持公报》,并向水利部报送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省部分内容。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的社会资源。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更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将“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艰巨,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历史的难得机遇和挑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兴水强滇”战略,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3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重点区域监测成果

2013年我省开展了程海、泸沽湖、杞麓湖、阳宗海、异龙湖五大高原湖泊和渔洞水库、云龙水库两个重要水源地2894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初步监测成果如下:

程海流域土壤侵蚀图

泸沽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杞麓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阳宗海流域土壤侵蚀图

异龙湖流域土壤侵蚀图

渔洞水库径流区土壤侵蚀图

云龙水库径流区土壤侵蚀图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3年全省主要开展了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和省级自行安排的治理工程。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250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8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3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8.39万公顷,种草1.10万公顷,封育治理12.07万公顷,其它0.7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38万座(口、个)。

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38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55.90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95.2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01.82万公顷,种草10.40万公顷,封育治理205.12万公顷,其他69.02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1.41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中央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

2013年中央安排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23项,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60万元,州市级配套120万元,县级配套120万元。工程涉及全省13个州市的23条小流域,规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12月底,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65%的治理任务,预计2014年9月完工。

(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我省12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立项建设。治理投资标准由2000元/亩提高到3500元/亩。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0万元,省级配套1500万元,州市级配套1500万元。计划完成坡改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9万亩。截至2013年12月底,工程共完成坡改梯17160亩,占计划的40%,计划2014年5月完成治理任务。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

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批复我省宣威市等8个县的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3年下达第一期专项资金5665.7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计划开展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完成55%的工程量。

(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65个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569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5500万元,地方配套11476万元。实施综合治理面积2247.81平方公里。主要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机械配套、坡改梯、灌(排)设施配套、田间生产道路建设等措施。截至2013年12月底,已完成46%的治理任务。

(5)其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云南,绿色云南,2013年国家加大对我省的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通过发改、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土保持项目、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等。共完成治理面积169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我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科学防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调节能力,辅以一定的人工措施,逐步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天然林保护、建设基本农田、实施舍饲养畜、封禁治理、发展农村能源和生态移民等措施,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和自然修复工作,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全年共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000平方公里。截至2013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36.09万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3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70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66353万立方米,新修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0349万立方,受益人口91.7万人。

(2)总体效果

截至2013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2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98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3.74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3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82个,比上年增加3.86%,其中省级536个,州(市)级465个,县级1581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4.02亿元,防治责任范围123016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40958万立方米。

2013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36个,其中:煤矿155个,能源134个,环保65个,非煤矿山54个,交通52个,水利22个,市政20个,社会事业18个,其它16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工程538个,其中省级134个,州市县级404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977万元,其中省级征收补偿费5420万元。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336次,检查项目5359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2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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