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公报
来源:水保处       发布时间:2011-12-01 17:49       浏览次数: 【字体: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10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10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各级水土保持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七彩云南,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着力改善民生,着力分区治理,着力创新体制,全面完成了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各项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预防监督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自身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认真开展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35个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对照综合评价指标,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提升了水保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二是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省水利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更加完善了监督管理制度。三是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736.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四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进一步提高。继续贯彻水利部关于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十三条红线”和新国标的规定,凡涉及红线的一律不予审批,要求三个项目从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改变主体设计。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009个,比上年增加10.0%,其中省级236个,州市417个,县级135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9.1亿元,比上年增加43.3%,防治责任范围6.0056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2.0765亿立方米,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323个,比上年增加9.1%。五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更加有力。各级紧紧围绕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的各项要求,配合水利部、长江委、珠江委对限期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2次,检查项目4226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85起。

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全省有5个县市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有22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有9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有19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省级重点治理工程,有8个县市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有20个县市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2010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63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6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137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3.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8万公顷,种草0.41,封育治理12.27万公顷,保土耕作2.6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005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5083.4万立方米。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43.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3239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755.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5.1万立方米。

监测评价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监测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的通知》的要求,积极与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围绕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六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和队伍,已有13个州市成立了监测分站,落实了监测人员。二是进行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云南省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云南省33个监测点的实施方案和设计工作,于6月5日开始建设,现已基本完成。三是发布了《云南省2009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侧重公告了监测点长线数据成果和具有使用价值的监测成果,突出了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六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公告。四是开展了水土保持普查工作。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统一安排,参加全国水土保持普查培训,编制云南省水土保持普查实施方案,进行全省水土保持普查人员培训,认真开展了全省水土保持普查工作。五是加快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编制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并通过了技术审查和项目投资专项论证,力争尽快组织实施。六是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列入全国的2个监测公告监测点和其他18个监测点都正常开展了监测工作;对5个县市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监测;在长江流域的楚雄小黄瓜园水文站和珠江流域的玉溪峨山水文站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七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各项制度,全省共有22件项目进行了监测备案,12件项目编制并论证了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按时向水利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年报》。

胡锦涛总书记2009年7月考察云南时指出“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技术,下大气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要深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突出抓好滇池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云南发展的宝贵资源和最大优势”。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水土保持不仅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我省“两强一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10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7号)的规定,云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体现了: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指导服务的作用。

(1)2010年度在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成果情况

大理洱源电站顺濞江弃渣场挡墙

凤尾河1#弃渣场拦挡措施

尾河水电站厂区施工营地挡墙及排水措施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²而,其中云南省703.83hm²。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千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千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²,其中云南省593.84hm²。该工程千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六项防治指标曲线图

六项防治指标柱状图

5、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金平县老集寨乡安福村滑坡泥石流

2010年4月18日凌晨2时至5时,金平县老集寨乡境内突降暴雨,降雨量达26.8毫米,导致金平县老集寨乡大竹棚村委会安福村附近发生滑坡泥石流,造成5人失踪、1人受伤。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10年全省主要安排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463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6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137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3.06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0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8万公顷,种草0.41万公顷,封育治理12.27万公顷,保土耕作2.61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0053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5083.4万方。

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40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4.91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4.5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7.28万公顷,种草8.35万公顷,封育治理171.32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50.00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80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參点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5个项目县,共完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1.06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867.13公顷,水土保持林17.60公顷,经济果木林221.4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471座(口、个)。

(2)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22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71.5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43.58公顷,水土保持林1158.02公顷,经济果木林366.33公顷,封育治理4534.36公顷,保土耕作647.8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3座(口、个)。

截至2010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87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43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69万公顷,种草1.94万公顷,封育治理53.73万公顷,保土耕作15.15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9.08万座口、个)。

(3)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10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9个县(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8.7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94.09公顷,水土保持林456.97公顷,经济果木林305.28公顷,封育治理1390.37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95座(口、个)。

截至2010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62.2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219.93公顷,水土保持林9383.15公顷,经济果木林5023.19公顷,种草42.39公顷,封育治理27160.0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893座(口、个)。

(4)西南诸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为切实改善西南诸河(云南省部分)(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四条国际河流),水土流失严重、侵蚀类型多样、侵蚀方式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少数民族聚居、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2010年度我省开展西南诸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9个县(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59.3◦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497.64公顷,水土保持林837.26公顷,经济果木林1223.10公顷,封育治理2728.97公顷,保土耕作643.3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69座(口、个)。

(5)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10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3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88.0公顷,水土保持林1970.0公顷、经济果木林1005公顷,封育治理3509.0公顷,保土耕作1509.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731座(口、个)。截至2010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7.52平方公里。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同时“长治”工程于2004年开始启动的西山区等生态修复试点县也大力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10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5585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10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43.3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3239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755.5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85.1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10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71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6.7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4.03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1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10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09个,比上年增加10.0%,其中省级236个,州(市)级417个,县级1356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9.1亿元,比上年增加43.3%,防治责任范围60056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0765万方。

2010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36个,其中市政43个,电网41个,煤炭33个,交通27个,水利22个,矿山20个,水(风)电19个,化工15个,水泥9个,其它7个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10年全省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323个,比上年增加9.1%,其中省级85个,州市县级238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736.7万元,比上年增尤二115.4%。实施返还治理项目37个,投入资金1977.9万元,治理面积4585.5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722次,检查项目4226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8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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