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21—2035年)》印发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05 18:56:14       【字体:大    中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系统阐述了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重要价值和发展现状,构建了省域保护格局,提出了针对性的保护利用措施和管理要求。《规划》是云南省全域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系统保护的总纲,在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工作中发挥宏观管控和引领作用。

《规划》包括总则、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现状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研究、规划原则和目标、总体格局与分区保护要求、保护利用措施、潜在保护对象挖掘、规划管理与实施保障八个部分内容。

《规划》提出,一是紧紧围绕“三个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有关要求,提出“建立云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保护好云南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全面展现云南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和近现代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的突出贡献”的规划目标,并明确在留下每个民族聚落遗产基因样本的同时,促进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以价值为导向。贯彻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提出坚持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结合云南多元的地域和民族特征,进一步加强各类价值载体的保护,在城乡建设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三是强调分类实施管控。充分考虑云南实际,更加注重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保护发展的质量效益,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6类保护对象的分类保护利用措施。

《规划》要求,各州(市)要深刻认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持系统保护、整体统筹、动态开放、强化管理的原则,落实保护传承工作任务清单,积极组织申报列级工作,提升名城(镇村街)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规划管理,强化各类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系统保护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全面展现云南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和近现代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区域交流互鉴作出的突出贡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好名城(镇村街)列级申报、系统保护、活态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系统完整保护传承云南城乡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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