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围绕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通过坚持“五个强化”,高位统筹的创建格局全面形成;抓实“六个方面”指标,各项创建任务稳步推进;推动创新实践,省会城市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等三个方面内容,充分展示自2023年7月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培塑“团结花开幸福春城”品牌,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了‘1+10+14’创建工作格局;强化方案执行,制定200条对应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清单;强化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例会、专项工作组月调度、领导小组季督促等机制;强化点位打造,打造典型示范迎检点位202个;强化开展多层级督导检查;对照指标体系,围绕六个方面20项内容50条测评指标,提出180条对应措施,目前各项措施已基本完成;创新‘以城带边、以城兴边’帮带共建新模式,工作经验被列为云南省3个典型案例之一报中央主题教育办;创新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一圈三走廊‘三位一体’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秉持'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理念,打造‘一家亲’城市民族工作品牌;探索文旅融合促进‘三交’以及公安、供销社等行业系统创建新路径;守牢底线,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一体化建设。”
分组审议中,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如何继续开展好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