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红河州个旧市,距蒙自市中心7公里,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12月19日的红河州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2010年4月更名为红河州劳动教养管理所,并加挂“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3年12月28日,国家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正式更名为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担负红河、文山两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容收治、教育管理工作。
自正式履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以来,红河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及工作理念,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职尽责,为参与新一轮禁毒防艾斗争、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红河所在省戒毒管理局、红河州司法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六抓一考核”目标,始终突出场所安全稳定的主责和教育矫治的主业搞谋划、抓建设,努力克服困难,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戒治质量,连续多年保持了场所安全稳定,为全州禁毒工作的推进,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2014年被省档案局评定为“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2016年和2018年先后被命名为个旧市、红河州文明单位,2018年全所6个支部如期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
办公地址: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团山村
联系电话:0873- 3034019
乘车路线:1、市内乘出租车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