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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为确保科学有效组织政府统计,保障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那作为我省政府统计工作的主要组织实施部门,省统计局如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用详实的数据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呢?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云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明武先生,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胡副局长您好,欢迎您来到“在线访谈”栏目。
胡明武: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做客“在线访谈”栏目。
主持人:在我们老百姓的生活中,其实随时随地都会运用到“统计”方法,首先,请您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统计”呢?
胡明武:好的。统计是人们为了认识、研究客观现象,对其数字特征进行搜集、整理、分析的活动,它贯穿于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形象点说,“统计是动态的历史,历史是静态的统计”。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需要由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为经济社会的运行提供分析咨询意见,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决策依据,因此,政府统计在国家治理中一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主持人:就如您刚刚所介绍的,政府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确是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我国政府统计发展的历程是怎样的?请您给我们简要的回顾一下。
胡明武:好的。
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调查研究。1931年11月,在苏区瑞金的临时中央政府就专门设立了调查统计机构;1941年8月,决定设立中央调查研究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统计处。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统计工作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1983年12月颁布《统计法》,198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进入到21世纪,我国政府统计改革建设步伐加快,完善统计法律制度,改革统计管理体制,改进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大部分发往单位的调查已经实现联网直报,现场调查已实现调查人员手持终端采数并上报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统计法》早在1983年的时候已经颁布施行了,接下来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现行统计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呢?
胡明武:好的。《统计法》作为现行的统计法律,历经1983年制定、1996年修订,2009年6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统计法》进行再次修订,修订后的《统计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延续至今。现行《统计法》共7章50条,明确了统计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基本规范。
《统计法实施条例》作为新的统计行政法规,于2017年4月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日起实施,原《统计法实施细则》废止。《统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以及政府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统计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统计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科学有效开展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作用的基本保障。统计法律制度是统计工作的基本准则,依法统计是统计机构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基本方法。现在已经形成以《统计法》为基础,统计行政法规相配套,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为补充,比较健全的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保障政府统计健康发展。
主持人:那为了确保政府统计依法规范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胡明武:对保障政府统计依法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有以下六大原则:
一是真实准确原则。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报送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二是集中统一原则。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执行统一的统计调查制度;
三是独立规范原则。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四是科学高效原则。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统计指标体系,通过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提高统计的科学性;
五是尊重减负原则。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熟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避免重复调查现象发生,减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负担;
六是严管重罚原则。对统计调查过程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对统计违法行为设立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对于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国家工作人员,由统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处分。
主持人:在学习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方面,我们省统计局都有哪些举措呢?
胡明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0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强统计监督”。省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统计生态环境优化净化。认真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的《意见》、《办法》、《规定》学习传达。省“两办”印发我省贯彻中央《意见》的《实施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统计局印发贯彻中央《办法》的《任务分工》、《交办清单》,代拟了《实施办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统计生态环境逐步优化净化。
2.统计造假问责追责持续加强,遏制统计造假防线不断健全。切实担负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近5年来,共查办19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对270家统计违法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认定公示63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259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省委、省政府对统计造假问题实行“零容忍”,公开通报我省典型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及处理情况。
3.依法统计根基进一步夯实,法治统计趋于行稳致远。稳步推进《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按照地方性法规专项性要求,针对“放管服”改革,采取“打包修改”方式进行,转发中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配合省纪委省监委起草《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合力。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全民守法意识。以统计法“六进”为抓手,利用微信、抖音、互联网平台,发布动漫短视频、违法典型案例,讲好统计法治故事,传播统计法治声音,推动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尊重统计法,增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运用统计法,提高广大调查对象支持配合政府统计法律意识。
5.履行职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制定《协助管理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工作程序暂行规定》,规范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流程,依法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在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期间全程实施数据质量控制,主动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主持人:听了您刚刚的介绍,我们也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决定实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那么,近年来省统计局都实施了怎样的改革措施来推动政府统计创新发展,为我们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的呢?
胡明武:好的,我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近年来,省统计局深刻认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坚持理念引统、改革兴统、依法治统、质量立统、创新强统的基本原则,以建立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总目标,通过实施三大核算改革、“三个定位”统计监测、健全源头数据质量防控长效机制、完善反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全面加强政府统计工作,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
主持人:在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中,健全完善核算体制机制,规范统一核算制度的内容是占了很大的比重,目前已经建立了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省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机制。请问一下省统计局在实施三大核算改革方面的情况如何?
胡明武:好的。省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核算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稳步实施我省三大核算改革。
为贯彻落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省“两办”印发了《云南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省统计局制定了《云南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印发了《云南省季度GDP统一核算方案》,对州(市)开展季度及年度GDP统一核算工作,实现了州(市)地区生产总值,也就是GDP,可能观众们会误解,这是一样的,就是我们实现了州市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省生产总值的基本衔接,核算过程和数据发布总体顺利,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改革成效明显。
为贯彻落实《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省统计局会同8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制定《云南省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在全省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初步编制2016-2018年的云南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要求,研究地方资产负债表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初步编制2017-2018年的云南省地方资产负债表。
主持人:2015年1月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那省统计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三个定位”的要求,目前开展统计监测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胡明武:好的。各位网友,省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国家统计方法制度,与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还有高校强强合作,在“三个定位”统计监测办法和统计指标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与省民族宗教委共同制定《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确定6个方面59项统计监测指标,收集了内蒙古等8个民族省(区)数据开展统计监测评估,形成《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统计监测报告》。最新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综合评价总指数在8个民族省(区)中排位第2,仅次于内蒙古。
同时,我们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3个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在此基础上,省“两办”印发《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形成“一个办法,两个体系”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按要求我们开展了州(市)绿色发展年度的评价工作。
与昆明理工大学共同制定《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统计监测工作方案》,通过国际经济贸易中心发展指数、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指数、金融服务中心发展指数、人文交流中心发展指数合成辐射中心发展总指数。初步测算,以2014年为基期,2015-2017年云南辐射中心发展总指数分别为113、120,和133,呈逐年上升趋势。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的详细解读。
昨天我们也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今天节目的预告,也有很多网友非常关注我省的统计工作,有网友向您提出了一些问题,我们来看一下。
网友说: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的手段,在不远的将来,政府统计是不是也会变得更加智能呢?
胡明武: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法》规定要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2020年,省委印发《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推进“数字统计”建设,实现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省统计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云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字云南,用数字化打造数字政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托云南“政务云”,以建立统计一张图、全省经济社会数据资源中心以及省级统计填报服务系统等多项应用为目标,与建信云能公司、浪潮集团合力实施“智慧统计”项目这一新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省级政府部门统计数据信息整合,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云资源中心,实现全省统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及跨境数据获取。目前已成立“智慧统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形成了《云南“智慧统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即将完成专家评审、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计划在今年构建统计一张图和搭建经济社会数据资源中心,那么在2022年建成多项应用系统,2023年全面推广。通过“智慧统计”项目建设,充分分析挖掘统计数据价值,助力全省数据共享融合应用,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胡副局长详细介绍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我省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规范政府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近几年来,我省统计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统计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统计法治观念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有序开展,推动了政府统计健康发展,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站在“十四五”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也期盼着云南统计工作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支撑。再次感谢您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栏目。
胡明武:非常高兴做客“在线访谈”节目,感谢大家对云南统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今天我们的节目就要跟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