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秀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怒江州实施10万人生态移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云南省高度重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十三五”期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顺利完成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95859人,实现了“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了基础。鉴于云南省原贫困搬迁群众要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还面临不少风险与挑战,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繁重,云南省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细化落实后续扶持政策措施,用好用活各类资金资源,切实做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拆旧复垦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和后续发展。
云南省高度重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通过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保护工作力度、易地扶贫搬迁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包括怒江州在内的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截至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已命名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昆明市石林县、保山市、保山市昌宁县、玉溪市华宁县、昭通市盐津县、大理州洱源县、红河州屏边县、楚雄州、怒江州等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保山市腾冲市、红河州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怒江州贡山县、楚雄州大姚县、丽江市华坪县等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对高黎贡山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推动高黎贡山地区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并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在高黎贡山地区开展重点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促进高黎贡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此外,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强对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指导,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结合“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进一步指导云南省加快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的整改。
目前,国家对生态移民搬迁工作暂未开展规划或政策研究,暂无相关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对怒江州10万人生态移民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在指导云南省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研究推进。云南省将认真做好怒江州生态移民安置工作启动前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创新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做好生态移民安置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导服务。同时,持续跟踪国家部委有关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动态情况,待条件成熟时,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移民搬迁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生态移民规模和搬迁时序,量力而行,稳步实施,逐步解决群众生计、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