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莲代表: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将迪庆州两级法院“两庭”建设纳入“十四五”建设项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期,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十四五”期间全省法院“两庭”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迪庆州两级法院申报的项目只有“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和“维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2项。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技术用房新建项目因无法落实建设用地,不再申报;德钦县人民法院现有审判法庭技术用房能满足办公办案需求,不再申报。
目前,国家尚未启动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范围、方向、建设重点及要求等尚未明确。待国家启动编制工作并明确具体要求后,云南省将根据“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范围、方向及《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138—2010)》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报项目情况,对迪庆州两级法院“两庭”建设有关项目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批评指正。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