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春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云南省同东南亚特别是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艺术交流工作,设立东南亚国家舞蹈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建议》(第68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是云南省深化对外开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在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新形势、新背景下,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特别是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在云南对外开放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一、关于设立东南亚国家舞蹈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加强同东南亚特别是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交流的建议
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民族文化强省建设,依托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多双边合作机制,发挥区位优势和多元文化优势,积极开展包括对南亚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采取举办第十三届亚洲艺术节、积极参加澜湄文化论坛、开展艺术访演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密切了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联系,增进了相互了解与友谊,为促进我国和南亚东南亚国家实现民心相通发挥了积极作用。设立东南亚国家舞蹈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顺应“一带一路”倡议,符合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发展的需要,对进一步加强我国同东南亚国家特别是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文化交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成立“东南亚舞蹈艺术人才班”,面向东南亚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招收学员的建议
目前,根据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提交的书面申请,省教育厅已审核并发文同意其招收留学生备案。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可招收留学生(包括学历生和短期培训生),招生人数由其自行确定。学校可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提供校内宿舍,但须及时到宿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省教育厅将指导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做好留学生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关于东南亚国家舞蹈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议
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文投集团)自2009年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开展工作,积极培养云南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人才,传承云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空间。云南文投集团支持省歌舞剧院与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作,面向东南亚国家招收青少年学员,设立东南亚舞蹈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东南亚舞蹈艺术人才班”。
四、关于“东南亚舞蹈艺术人才班”学制和学历的建议
目前,学校招收留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类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入学学历要求与中国学生一致。学校对留学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具体办法可由学校自行制定。学校在学信网统一进行学历注册,对完成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予以颁发毕业证书。
五、关于“东南亚舞蹈艺术人才班”授课教师的建议
聘请外籍教师,须由学校按照程序向云南省外专局提出申请,省教育厅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六、关于免收“东南亚舞蹈艺术人才班”学员费用的建议
近年来,云南省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立足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新定位,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政策支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完善政策,不断加强对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同时,努力把云南建成东南亚国家学生在中国留学的重要目的地,进一步密切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文化交流。一是积极争取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省、自治区学历生项目”支持。目前,云南省共8所高等院校参与项目实施,2017年获得奖学金名额222名。二是在全国率先设立地方政府奖学金,推动教育对外开放。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留学生奖学金2000万元,惠及全省29所高校的575名外国留学生(含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留学生492名)。三是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并引入学科系数分配生均经费,对艺术类人才倾斜支持。2018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生均拨款标准达到1.4万元,高于全省高职院校拨款平均标准。四是支持文艺院团改革发展。2012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省歌舞剧院业务补助经费500万元,用于人才培养、文艺采风、创作排练、组织参赛、购置设备等方面支出。此外,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文化厅等部门均有可统筹用于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专项项目经费。学员在学习期间免收费用的问题,可由学校自主确定。
七、关于组建“东南亚舞蹈艺术团”的建议
在省歌舞剧院内成立“东南亚歌舞艺术团”,可按照艺术团体成立程序申报,专业从事面向东南亚的歌舞艺术交流事业。“东南亚歌舞艺术团”演员可由“东南亚舞蹈艺术人才班”毕业学员和省歌舞剧院与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合作招收的云南少数民族舞蹈表演人才“花蕾班”优秀学员组成。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