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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09-18 00:00:00 【字体:

谭德才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昭通市3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纳入国家、省规划统筹实施的建议》(第31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运输是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先导性条件。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党中央、国务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将全面实现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的时间,由2020年提前1年至2019年。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条件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助推作用,云南省加大工作力度再提前2年,于2017年底全面实现全省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

2018年,在国家尚无自然村公路建设普惠政策的情况下,云南省自加压力,启动实施了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同步建设安保工程)。其中,昭通市7个深度贫困县共安排1.12万公里建设任务,2018—2019年每年将完成约5600公里建设任务。

关于将昭通市3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纳入国家、省规划统筹实施的建议,云南省积极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实施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实现了昭通市约47%的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二是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尽早研究出台一定人口规模自然村公路建设支持政策,将自然村公路建设纳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并对深度贫困地区给予支持和倾斜。三是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正在抓紧编制全省“四好农村路”(“四好”即: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及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已将自然村公路建设有关内容纳入规划。当前,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自然村公路建设问题、争取倾斜支持的同时,我们将督促省直有关部门认真指导昭通市完成好7个深度贫困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待国家全面启动自然村公路建设后,将会一如既往给予昭通市支持。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批评指正。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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