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云南省怒江州作为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区的提案》收悉,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职责,经与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扶贫办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怒江州国家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区的建议
云南省历来高度重视怒江州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工作,积极支持怒江州提出的“生态立州”战略。近年来,为保护怒江州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缓解村民生存压力,云南省积极争取并推动怒江州实施了一系列试点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模式。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怒江州属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目前,怒江州已建立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既是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最大的州市,又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建立了新生桥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独龙江和怒江大峡谷2个国家公园试点。同时,全面开展怒江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废弃矿山综合整治、河道疏浚清淤和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等项目。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太阳能加风能路灯建设、独龙鸡和蜜蜂养殖业;扶持木本油料、林下经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培育核桃、漆树、油茶、青刺果、草果、云黄连、重楼等林业产业,进一步减轻当地村民对野生生物资源的消耗和依赖,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产业发展与生物保护相协调。二是持续加大怒江州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投入林业建设资金9.48亿元,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75亿元。2017年下达怒江州支农资金1.1亿元,其中包括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资金0.89亿元。同时,把怒江州作为全省脱贫攻坚示范区,先后研究出台了怒江州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怒江州整州推进、怒江州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行动计划等系列帮扶举措,实施了一批农村贫困群众安居、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素质提高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扶贫项目。针对怒江州的实际困难,引进了三峡和大唐2家企业集团实施精准脱贫帮扶,计划2016—2019年期间,投入帮扶资金15.6亿元帮助怒江州脱贫攻坚。怒江州各县、市已完成并启动了帮扶实施方案,三峡集团2016—2017年帮扶资金4.4亿元已全部到位,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三是积极开展怒江州国家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区建设。2015年,怒江州实施了《贡山县独龙江乡迪政当村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项目》,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正在编制《贡山县独龙江乡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扩大示范效应。为确保怒江州贫困群众在保护生态的同时能够得到持续稳定收入,实现脱贫发展,怒江州正在编制《怒江州生态脱贫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已将怒江州作为争取国家特殊政策支持的深度贫困重点对象上报国务院扶贫办。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云南省把怒江州的脱贫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兑现“绝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庄严承诺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要求,“一族一策”“一区一法”“一村一扶”“一户一帮”,因地制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怒江州脱贫攻坚,为怒江州各族人民与全省全国人民一道,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关于加大对怒江州生态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怒江州行政区内的4个县、市均是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是国家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和关键区域。近年来,中央和省财政不断加大对怒江州生态转移支付力度,其中,2015年下达怒江州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2898万元;2016年下达怒江州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6754万元,有效促进了怒江州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下一步,云南省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对怒江州的生态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怒江州贫困群众在保护生态的同时能够实现脱贫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