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警示教育会召开
6月21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示教育会。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大鹏出席会议并讲授专题党课,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方式,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不断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奋力推进云南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会议指出,警示教育是最生动的纪律公开课,典型案例是最直观的“活教材”,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有力抓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通报身边典型案例,“警”的是现象和问题,“示”的是党性和品行,震慑的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人。要坚持以案为鉴、算清成本,从典型案例中警醒起来,克服“看客”心态,对照检视反思,主动校准偏差,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教育引导全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会议强调,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对照省委、公安部党委工作要求进行“回头看”,全面检验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着力解决对党纪党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带着忠诚之心去学、带着敬畏之心去学、带着恒毅之心去学,确保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切实把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全方位遵守、全周期恪守、全链条严守,确保牢牢守住从警履职的纪律底线、法纪红线、道德高线。要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以《条例》为镜鉴、戒尺和鞭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下规范运行。
会议强调,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事关纪律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征程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要用心学习、深刻体悟蕴含其中的基本道理、系统学理、深邃哲理,自觉用以指导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纪律建设。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主旨要义、规定要求,时刻把党章党规党纪印刻在心、见效于行,一条一款对照,一言一行恪守,一心一意履职,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组织上的“规矩人”、廉洁上的“自律人”、群众中的“贴心人”、工作上的“带头人”、生活上的“正派人”,不断擦亮云南公安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鲜明标识,以铁纪铁规锻造公安铁军。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建忠主持会议并通报典型案例,在昆厅党委委员,厅直各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民警代表在主会场参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县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