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20858 | 更新时间:2023/9/12 16:21:11


李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交通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以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建议》(第45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交通强国战略大力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逐年递增,高速公路车流、物流、人流加大,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叠加。当前,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管理体制不完善、机构编制不同步、警力装备不匹配、救援机制不健全、协同共治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省公安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加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挂牌整治行动常态化机制,优化高速公路限速工作,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科技管控投入和应用,加强视频巡查和指挥调度,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安全隐患,严查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重大节假日交通疏堵保畅,创新完善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警路联勤”“高地联动”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积极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畅通出行的新期待。2022年,省、州(市)、县三级分类挂牌督办整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68个,全省高速公路新增科技管控设备39套,查处“三超一疲劳”、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702972起,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同比减少127起,下降27.61%,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12人,下降40.58%,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58人,下降30.33%。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1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85.71%。 

对您提出的建议,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高速公路重大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一是健全完善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常态组织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动态开展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通报交通运输和公路经营管理部门完善交通设施、规范交通标志标线等,督促相关部门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挂牌督办、挂账整改,确保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和执法管控。坚持常态管理与专项整治、现场执法与科技管控、路面巡逻与网上巡查相结合,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等重点车辆执法查缉,加大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高速公路执法效能。三是提升科技管控能力和水平。加大高速公路长下坡、事故多发、恶劣天气突出路段视频监控、公路卡口、事件检测、气象感知等科技设备建设,健全完善“研判、布控、查缉”精准执法管控机制,逐步实现人力阵地向“科技赋能、精准防控”的转变。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预警提示。充分依托高速公路“四站一区”(加油站、加水站、执法站、收费站、服务区)宣传阵地作用,发展壮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警示,完善应急交通管制、分流预案,加大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五是健全“一路多方”协同共治机制。协同应急、交通、救援、医疗等部门,建全依法管理、职能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联动、高效处置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全力构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新格局。


云南省公安厅    

2023年4月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