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来源: 云南省公安厅 | 访问量:22834 | 更新时间:2023/9/12 16:20:38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云南省公安厅承办的35件建议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各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8件、省政协提案15件,其中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为重点建议)已办结。其中,19件建议(主办5件、分办2件,协办11件)办理结果为A类6件、C类1件(11件协办件由省直主办单位确定类别);16件提案(主办5件、会办11件)办理结果为A类2件、B类1件、C类2件(11件会办件由省直主办单位确定类别),解决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使命感。云南省公安厅始终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具体行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认真办理落实建议提案。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云南省公安厅党委认真传达贯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省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调度推进会议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岳修虎,常务副厅长周建忠先后对办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及时制发《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落实工作时间表、路线图,适时跟进督促。二是突出以上率下。岳修虎副省长直接领办由云南省公安厅主办的第148号重点建议(《关于将外国人签证受理、审批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所在地(河口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建议》),带头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出席面商会议。周建忠常务副厅长第一时间联系在省“两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大代表并回应关切。由云南省公安厅主(分)办的建议提案,一律由分管厅领导牵头领办,以上率下推动建议提案办理落实。三是压实办理责任。建立了厅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厅领导负主责、厅警令部协调督促、承办警种具体负责、具体处室组织推进、承办人员负责落实的“六级工作责任制”,定方案、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切实把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和取得实效上。

(二)规范办理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推进办理落实工作。云南省公安厅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进调研、座谈、面商、答复等工作。一是严格办理程序,按照时限办结销号。严格遵循接收核对、登记交办、调查研究、沟通协调、书面答复、复文公开、总结报告、续办续复等办理程序,全环节跟踪督促,确保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依法依规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效。二是密切联系代表,注重沟通协商调研。按照“先协商、后答复”和“四个面商”要求,省公安厅主(分)办的13件建议提案均进行了面商、沟通。工作中充分尊重代表委员意愿,加强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认真研究答复意见,填写《面商登记表》。三是聚焦提质增效,抓实重点任务办理。针对承办的重点建议,成立由厅主要领导领办,分管厅领导具体负责,承办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组,统筹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同时,邀请有关单位参加,围绕建议事项开展实地调研研究针对性措施。2件重点建议均已按期完成答复。

(三)更加注重实效,努力让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变为工作推手。云南省公安厅持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发挥建议提案更大效能。一是将建议提案办理与公安中心工作相结合,推动成果转化。针对《关于全省创新社区安全体系建设的提案》《关于加强我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等建议提案中提出涉及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推进平安建设的事项,云南省公安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部署开展社会治安乱点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整治了一批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安全问题隐患,全省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环境持续向好。二是将建议提案办理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保障改善民生。针对《关于解决易地搬迁人口户籍问题的建议》《关于帮助协调开通旅游异地办证的建议》等建议反映集中的户政管理改革、异地办证等问题,云南省公安厅持续推进“放管服”,开展“一门通办”改革及“一窗通办”试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目前,全省共设立130个公安政务服务分中心、1530个综合窗口,办理业务650余万件。深化“一网通办”建设,推进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补(换)证等16个事项“跨省通办”以及企业开办、公民婚育等6项“一件事一次办”,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四)全程跟进督促,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办实办好办出成效。云南省公安厅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厅党委重大事项督办内容,全过程跟踪督促。一是将“精准交办”作为办好的基础。认真研究每件建议提案内容,确保承办警种交得准、办得好,并逐一造册登记、分类建档。二是将“跟踪督办”作为办好的关键。实行督办、催办、通报、考核闭环管理,2次利用厅直单位季度综合工作点评例会及时通报办理进展。同时,将依法可公开的3件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主动在云南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


三、下步努力方向

下步工作中,云南省公安厅将持续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改进全省公安工作、惠及广大群众的实际举措,不断推进有关工作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强化举一反三,进一步创新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方式,增强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云南省公安厅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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