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明确了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条件,以及选聘成功后的支持政策。
省科技副总申报人条件包括5个方面:
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
二是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及初聘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0周岁。
三是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是派出单位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部属院所、省属院所等。所在学科(领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省级及以上一流建设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优质专业)。
五是省外申报人,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省内申报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省产业导师申报人条件包括6个方面:
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
二是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初聘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0周岁。
三是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是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五是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守高校师德师风标准。
六是各高校可在上述条件基础上设置具体条件。
对选聘人才的支持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是人才项目。入选的科技副总和产业导师,符合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省级、州(市)级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各项支持举措。期满考核优秀的,省内选聘的人才,在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人才(团队)或后续经费支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外选聘的人才,符合条件的,按照《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最高1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二是指导性项目。入选的科技副总参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科技奖励等方面视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是面上项目。对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ESI全球前1‰学科毕业的博士来滇入选科技副总,并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直接给予省基础研究面上项目支持。
四是平台载体。入选科技领军人才或云岭学者的科技副总、产业导师,根据《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科学家工作室支持,最高支持1000万元。
五是职称评聘。考核优秀的,派出单位应将考核结果作为派出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审时,科技副总的任职年限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是服务保障。为选聘人才发放“兴滇惠才卡”B卡,在选聘岗位工作期间享受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子女)就业、住房、社会保险、税收服务、交通出行、酒店、旅游等12个方面人才服务。